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2019-2021年度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11

    一、项目名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评价中心2019-2021年度采购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规范我单位采购行为,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现我单位对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

    三、入围家数

    入围家数:1家。

    四、服务内容

    4.1政府采购政策咨询:向我单位提供政府采购政策的解读、分析等服务,并针对我单位采购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应对建议。

    4.2部门规章制度咨询:协助我单位建立和完善部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

    4.3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程序培训:根据我单位安排,为我单位提供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程序培训。

    4.4质疑和投诉处理咨询:为我单位接到的质疑事项提出咨询意见,为受到的投诉事项提出咨询意见。

    4.5协助我单位对采购项目技术需求等事项组织专家进行集中会审。

    4.6作为甲方2019年~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机构。

    4.7协助甲方对信息化项目进行验收工作。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服务形式、服务地点、服务完成时限、服务质量等具体要求完成以上咨询服务内容。

    五、比选方式

    综合评审,确定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资格条件

    6.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供应商应领取本项目遴选文件。

    七、供应商报名须知

    7.1供应商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发送邮件至jiajinsheng@cdr-adr.org.cn,并注明“报名参加比选”;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15日16:00。

    7.2 联系人:贾老师;联系电话:010-85243717

    7.3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2019年1月16日8:30-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28号8层801会议室;

    递交截止日期:2019年1月16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八、评审因素(详见附件)

    附件:评审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