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中心赴辽宁开展监测评价机构工作调研
发布日期:2026-02-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监测评价工作的总体部署,着力强化监测评价体系能力建设,2月5日至6日,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张辉主任一行赴辽宁开展监测评价机构工作调研,并召开“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良好运行规范研究”课题专家论证会。
  调研期间,调研组在辽宁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深入了解辽宁省药物警戒工作情况,并听取沈阳、大连、锦州、阜新、朝阳5个市级监测机构开展药物警戒工作的实践经验、存在的困难和建议等。在“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良好运行规范研究”专家论证会上,辽宁省中心详细汇报了课题研究进展情况。与会专家组成员围绕课题研究思路、方法路径、预期成果等进行了严谨、深入的讨论。
  张辉同志在调研时指出,“十五五”时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阶段,要以做好“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良好运行规范研究”工作为契机,全面了解基层监测机构运行现状、技术能力与发展需求,为“十五五”时期监测评价体系能力跃升奠定坚实基础。
  张辉同志对辽宁省药物警戒工作和课题研究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建强队伍,固本培元。继续加强机构建设,打造稳定、专业的监测评价中坚力量。二要提升能力,精准研判。聚焦信号挖掘、数据分析和风险沟通,全面增强专业研判与处置能力。三要升级手段,智能驱动。积极应用智能化手段,以技术赋能提升监测效率与预警水平。四要强化协调,内外联动。畅通内部协作机制,加强外部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五要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健全全链条制度规范,筑牢监测评价制度根基。
  评价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山西、浙江、山东、广东、贵州省中心相关同志,课题组成员参加了调研和论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