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实践班的通知(第一轮)
发布日期:2026-04-16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社会各界对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的认识,提升药品相关各方监测、评价水平和能力,促进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公众健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拟于2026年5月20日至22日举办2026年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实践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师资

  本次培训聚焦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解读最新指导原则和关键技术要点。课程包括解读最新版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要点、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25年)、ICH E2D(R1)内容及实施相关问题、持有人药品不良反应个例报告评价要点;分享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监测工作实践、GVP检查要点与实践、创新药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防控实践;介绍生物制品临床开发和长期风险监测要求、MedDRA编码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等。

  培训班拟邀请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级药品监管、监测机构以及高校研究所等相关专家授课。

  二、培训对象

  (一)药品安全/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药品安全/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药品开发、注册、临床研究、政府事务、市场的相关人员;

  (二)药品监管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相关人员;

  (三)医疗机构、药事服务中不良反应监测相关人员;

  (四)合同研究组织(CRO)药品安全/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

  三、培训班时间及形式

  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22日(5月19日全天报到,5月20日至22日,共3天课程,5月23日离会)。

  地点:山东省泰安市

  形式:线上线下同步。

  四、报名缴费

  (一)报名方法

  参会人可通过登录会议网站(https://www.pvtraining.cn/3a9e4492/)或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自愿注册报名。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200元/人。现场参会名额有限,按照上传缴费凭证时间先后额满即止;现场参会代表交通与住宿费用自理,住宿请自行预订。培训期间提供三日午餐。

  (三)缴费方式

  参会人员报名后请按会议网站提示进行线上支付或线下支付。鼓励参会人员进行线上支付。如需银行汇款,请汇款(转账)至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三里河支行

  账     号:342864683541

  报名缴费和发票申请事宜,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缴费后,请持续关注会议网站,通过个人账户查询线上参会账号、直播网址等更新信息,我们也将于会前以短信方式将直播信息发送至参会人注册手机号,请注意查收。

  (二)培训班结束后,可获得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授予的药品安全监测与评价实践班证书。

  (三)培训班其他具体内容将在后续通知中明确,敬请关注。

  六、未尽事宜请联系我们

  报名联系人:徐老师  010-80990711

  财务联系人:刘老师  010-80990828

  特此通知

   

  附件:报名缴费和发票申请事宜

  

  

   

  附件

  报名缴费和发票申请事宜

  一、报名事宜

  1. 为确保参会人员收到参会信息、电子发票通知等信息,请务必填写准确、真实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

  2. 报名信息如有变更请与会务人员联系,代他人报名应用实际参会人信息报名,严禁用一人信息多次报名。

  3. 已报名人员可通过会议网站查询本人报名信息及直播网址等云教室更新信息。

  二、缴费事宜

  1. 培训费用3200元/人。参会人员报名后,请按会议网站提示进行支付。

  2. 鼓励参会人员进行线上支付。如线下汇款请注明“2026年药品+参会人员姓名”。如通过支付宝汇款,请使用参会人员本人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号汇款;如通过现金方式汇款,请到银行柜台窗口进行办理,切勿通过ATM机进行自助存款操作,否则无法查到汇款信息;境外及港澳台参会人员请使用本人境内人民币账户汇款,以免因无法及时确认缴费导致不能如期参会。

  3.参会人员报名后请按系统提示缴费。

  如需银行汇款,请汇款(转账)至如下账户:

  收款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北京三里河支行

  账     号:342864683541

  三、发票事宜

  1. 发票申请。培训班提供数电发票,请在会议网站发票申请模块中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发票类型(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电子专用发票)一旦选择不可更改。

  2. 申请查询。已经提交发票申请的人员可通过会议网站查询是否提交成功。

  3. 发票获取。发票将于会后20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申请人提供的邮箱中。

  4.注意事项。发票申请单位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信息有误导致的开具发票错误,会议主办方不提供发票变更服务。不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会单位,报名时错误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参会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