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中心赴陕西和四川开展药物警戒工作调研
发布日期:2026-06-16
  6月10日至12日,国家药监局药品评价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张辉带队赴陕西和四川调研,实地走访省市级监测评价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深入了解药物警戒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情况,听取对“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机构良好运行规范”制定的意见建议。



  张辉指出,药物警戒工作是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重要环节,警戒能力是保障药品高水平安全和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持续加强各级监测评价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要强化监测责任落实,督促指导持有人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医疗机构报告积极性。要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积极与卫健、医保部门开展协同合作。要坚持以信息化为引领,创新智慧监管手段,积极运用人工智能提升警戒效能。评价中心将进一步聚焦监测机构建设,强化顶层设计,推动良好运行。
  评价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辽宁省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