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建设监测评价人才队伍,坚持和巩固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机制,2021年,辽宁省认证审评院组织开展监测能力提升专项工作。
2021年6月-11月,辽宁省中心成立3个专项工作组,组织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朝阳、葫芦岛等市中心近40人完成编写《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手册(2021版)》《辽宁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手册(2021版)》《辽宁省市级药品监测与评价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死亡病例调查工作程序(2021版)》《辽宁省市级药品监测与评价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预警信号审核和处理工作程序(2021版)》。
工作组以开展调研入手,收集全省各市级监测与评价机构和广大医疗机构对于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技术需求、对工作手册框架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结合我国现阶段监测与评价相关法规体系和工作的发展要求编制工作手册和工作程序。另外,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兄弟省(市)中心、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等方面专家的支持和帮助下,《工作手册》和《工作程序》得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工作手册》将指导省内各级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提高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药品风险识别、控制和处置能力,切实做到不良反应报告源于临床、服务于公众用药安全。《工作程序》对于加强和规范省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人员预警信号审核和调查工作,提高信息收集、风险识别以及综合分析评价等能力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