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心组织举办2022年全省药物警戒业务培训会
来源:江西省中心    发布日期:2022-09-09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1年第65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国药监药综〔2022〕17号)文件要求,强化持有人主体责任,完善药物警戒检查工作机制,2022年8月29日,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组织召开了2022年全省药物警戒业务培训会,培训以线上形式召开,培训对象包括各地市中心监测人员和全省生产企业药物警戒部门工作人员,参训人数达500余人。

  培训会上,江西中心业务人员围绕《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检查要点解读》等内容进行授课,会议还邀请了企业药物警戒负责人进行工作经验分享。

  通过此次培训,增强了省内持有人对实施药物警戒制度的紧迫性,对持有人持续完善药物警戒体系,按照法规开展药物警戒活动具有积极推动作用。下一步,江西中心将按照《药物警戒检查指导原则》和《江西省药监局关于开展2022年药物警戒检查的通知》(赣药监药品生产〔2022〕38号)文件要求,深入组织开展药物警戒专项检查,积极督促持有人落实药物警戒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