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重点工作部署,加强中药全品种、全生命周期监管,持续推进中药药物警戒制度建设,近期山东省药监局印发通知,部署开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是中医药传统瑰宝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监测,预警防控相关风险,对做好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山东省药监局领导下,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合山东省中药药物警戒工作平台,持续探索中药药物警戒制度建设,围绕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的填写和报送等难点进行了系统研究,充分利用现有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对现有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相关填写内容进行了优化,形成了报告表特殊项目填写要求,并组织开展了试用,取得了较好效果。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中药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在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监测中的主体责任,要求相关单位要主动开展信息收集与报告,提升中医理论水平与不良反应监测能力。同时要求各市局、检查分局及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要立足职责分工,加强技术指导培训,不断完善相关技术指南,强化监督检查,及时预警处置风险,根据工作实际分级分类推进中药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做好监测工作。
下一步,山东中心将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强化分类指导,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评价,确保各级监测单位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