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心发布《辽宁省药品不良反应个例报告管理和报告指南》
来源:辽宁省中心    发布日期:2026-04-07

  为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质量,强化报告可利用性,辽宁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在省内发布《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评分(2024版)》基础上,组织全省14个市级中心骨干,编写《辽宁省药品不良反应个例报告管理和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在省内发布实施。

  该《指南》结合ICH E2D(R1)转化实施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结构化项目,明确报告填写规范,强化个例填报全过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适用于省内各级监测评价机构、医疗机构及经营企业。通过夯实基层单位报告质量要求,增强风险识别、分析与预警能力,实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源于临床、服务临床、反馈临床”的风险管理理念,为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和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撑,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