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组织召开医疗器械警戒试点 第三组工作会议
来源:辽宁省中心    发布日期:2026-08-11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深化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落地见效。按照医疗器械警戒试点第三组整体工作部署,辽宁省于2026年7月29日—7月31日在沈阳市组织召开医疗器械警戒试点第三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上海、辽宁、海南、四川四省监管与监测机构医疗器械警戒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参会交流。

  本次会议包括工作座谈与现场调研两部分内容。座谈会上海、辽宁、海南、四川四省依次汇报医疗器械警戒工作现阶段开展情况,分享试点推进过程中的实践经验、难点问题与创新举措,重点围绕两份警戒试点阶段成果《警戒信息研判共识》和《警戒体系模拟检查计划》两份文件开展集中研讨。参会人员结合各地监管实际建言献策,完善制度细则,为后续跨区域统一警戒工作标准夯实基础。会议明确了下一阶段医疗器械警戒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时间表与工作方向。

  座谈会后参会人员赴东软医疗开展警戒试点工作调研,重点围绕注册人主体责任落实、警戒信息闭环管理、风险主动防控等关键问题深度交流,现场解答注册人警戒技术问题,并从监管服务角度提出优化指导意见。

  此次跨区域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会搭建了四省警戒工作协同交流平台,有效打通区域警戒经验互通渠道。下一步,将围绕工作任务和计划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该项试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