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深化医疗器械警戒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警戒试点工作,提升各试点单位医疗器械警戒业务实操能力,辽宁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于2026年8月11日至12日在沈阳市组织举办了辽宁省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培训班。省药监局、省中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市级监测机构、试点医疗机构、试点医疗器械注册人的相关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共计100余人参加培训。
开班仪式上,辽宁省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处围绕全省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推进现状及下一阶段重点任务作动员讲话,强调了警戒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单位压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流程,确保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本次培训邀请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及上海、江苏、重庆省级监测机构的专家,就国家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进展与要求、《医疗器械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警戒计划编制、警戒检查要点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解读。培训内容坚持政策理论与实操落地相结合,针对性与指导性强,聚焦医疗机构风险识别和注册人上市后监测等一线工作场景,系统梳理了医疗器械警戒落地执行的技术规范要求。会议安排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环节,医疗机构就日常监测、风险处置、档案管理等实战工作经验进行分享。培训同时对我省警戒试点工作方案中各单位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进行了详细说明。
此次专题培训进一步统一了辽宁省医疗器械警戒试点工作标准与认识。辽宁中心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跟进各单位试点工作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督促各方严格落实医疗器械警戒相关规范要求,不断完善全省医疗器械风险监测与防控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