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药物医疗器械警戒检查员管理办法》,聚焦补齐药物医疗器械警戒监管人才短板,构建闭环式警戒检查员管理制度,填补自治区药械警戒专项检查员制度空白,以制度创新推进检查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夯实药品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防控人才根基。
该办法紧扣国家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改革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内蒙古监管实际,厘清业务处室、检查分局、技术支撑机构、盟市旗县监管部门职责边界,构建“自治区统筹、分级调派、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实现警戒检查员遴选聘任、教育培训、调派使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全周期规范化管理,多项制度设计具有地方创新特色。
一是针对警戒领域专项建队,实行“分领域+四层级”梯度岗位管理。专门面向药物医疗器械警戒检查领域,按生产、经营、使用三大监管领域划分检查序列,设置专家级、高级、中级、初级四个检查员层级,并给出岗位配比参考标准。打破以往通用检查员管理模式,为每一层级量身定制量化硬性条件,同步明确各层级岗位职责,搭建“专家领航、高级攻坚、中级骨干、初级强基”完整人才梯队,建立可上可下的动态成长通道。
二是严格闭环准入聘任,推行“岗前双训+聘期动态管理”。建立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择优遴选、岗前培训、资格评定、公示、发证聘任七步完整准入流程。岗前培训区分理论+实践双重考核,把政治理论、廉政纪律纳入必修课。实行3年聘期制度,到期开展聘期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聘换证;临近退休人员无返聘申请自动暂停资格,把好队伍“入口”与“出口”,保障队伍整体专业水平。
三是优化检查员调派机制,落实组长“一岗双责”,筑牢公平公正防线。明确分级分类、专业对口调派原则。提出检查组组长负责制,组长不仅对检查业务质量负责,同时承担组员廉洁自律监督责任。规范随机抽取为主、特殊情形指定为辅的调派模式,针对多次随机抽选无法组建检查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现实场景作出制度兜底。严格执行利益冲突回避,从制度上防范人情干扰,保障检查客观公正。
四是构建“年度+聘期+晋级”三位一体多维考核,实现能上能下动态管理。设置三类考核体系,考核指标细化为调派出勤、职业行为、能力水平、廉政纪律四大维度,全部依托检查员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将检查次数、培训学时、纪律情况直接与评优、晋级挂钩,同时设置主动解聘退出通道,实现队伍优胜劣汰、动态调整,破除“一聘定终身”。
五是细化廉政保密刚性约束,配套标准化文书,织密履职监督网络。办法配套《检查员承诺书》《无利益冲突声明》两个标准化附件,清晰划定廉洁红线,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旅游、吃拿卡要、违规使用被检查单位资源等行为,明确保密义务,严防商业秘密、技术资料、检查信息外泄。明确调派部门开展检查前廉政教育,违纪问题按权限移交处置,参照国家局廉洁自律管理办法开展违规情节判定,实现任务开展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抓好《办法》落地实施,加快打造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药物医疗器械警戒检查员队伍,为加强药品监管技术支撑、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夯实人才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