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药物警戒大会的通知(第三轮)
发布日期:2021-09-2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药物警戒与监管科学的认识,促进中国药物警戒领域的学术交流、推进药品监管科学的创新发展、汇聚各方前沿思想和智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定于2021年10月20日~10月21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第八届中国药物警戒大会。
会议拟邀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和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乌普萨拉监测中心(UMC)、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等国际药品安全监管及技术专家、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发表演讲和专题报告。
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次会议以“创新、合作、发展、共创药物警戒新时代”为主题。
二、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承办单位:《中国药物警戒》期刊
江苏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中国药学会药物警戒专业委员会
中国毒理学会临床毒理专业委员会
协作单位: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
(RDPAC)
国际药物警戒学会(ISoP)及中国分会
三、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0月20日~21日,10月19日9:00-20:00报到。
会前培训(2021药物警戒专题培训),2021年10月19日,10月18日9:00-20:00报到。
(二)会议地点
南京紫金山庄(南京市环陵路18号;酒店联系人:朱经理,电话:025-84858888)。
四、会议形式
现场会议与线上同步直播。
五、会议语言
中文,英文(中文字幕)。
六、参会人员
制药企业:主管领导、主管经理、质量部门负责人、医学部负责人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相关人员;
医疗机构、药事服务中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人员;
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药品安全性研究的相关人员;
各级药品监管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相关人员;
持有人、医疗机构、监测机构中负责药物警戒信息化和数据管理的人员;
合同研究组织(CRO)的药物警戒、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员;
热爱和专注于药物警戒、不良反应监测的各界人士。
七、会议日程
见附件1。
八、注册信息查询
已注册人员可登陆会议网站查询本人报名信息:
1.电脑方式(浏览器输入如下地址)http://8th.training.cdr-adr.org.cn/Page
报名2021药物警戒专题培训学员可查询http://ywpx.training.cdr-adr.org.cn/Page
2.手机(微信或手机浏览器扫描下面二维码)
药物警戒大会 2021药物警戒专题培训
如查询不到报名信息,请与会务人员联系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九、关于发票相关事宜
(一)申请发票
会议可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发票,请在系统发票申请模块中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发票类型一旦选择不可更改。
(二)发票申请查询
已经提交发票申请的人员可通过会议网站查询是否提交成功,如未查到信息可联系会务人员。
(三)发票获取
增值税普通发票将于会后15个工作日内,发送到申请人提供的手机或邮箱中,请注意查收。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在会场领取,若会场未能领取的,将于会后20个工作日内,按系统预留的地址邮寄。
(四)注意事项
发票申请单位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如信息有误导致的开具发票错误,会议主办方可不提供发票变更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不良后果或影响由申请单位自行承担。
不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参会单位,即非一般纳税人,报名时错误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参会单位承担。
十、注意事项
(一)线上参会网址、登陆账号及密码请在会议网站个人账户中查询,相关信息也将于会前发到注册手机号上,线上参会实行“一人一码”,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
(二)现场参会名额有限,按照上传缴费凭证时间先后额满即止。现场参会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会议将授予中国药学会Ⅰ类继续教育学分4分,如需学分请登陆会议网站个人账号进行学分申请,名额有限,请尽快申请。
(四)会议结束后,可请登录会议网站自行下载参会证书。
(五)已注册人员请尽快缴费。
十一、其他事宜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本次会议不接受疫情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学员报名;参会人员参会前14天内身体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不能参加培训;
2.各地疫情防控政策可能随时调整,请您在出行前务必参照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合理安排出行;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进门测温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未尽事宜请联系我们
报名联系人:徐老师 010-85243714
财务联系人:刘老师 010-85243716(药物警戒大会)
刘老师 010-85243808(药物警戒专题培训)
特此通知
附件:1.会议日程
2.酒店路线图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