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我中心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审核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对《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产品不良事件风险评价指导原则》的部分表述进行了修订(附件2)。
现公开征求对上述2个文件的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6年2月2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qxb@cdr-adr.org.cn。对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审核指南(试行)的意见填写附件3的sheet1,对注册人开展产品不良事件风险评价指导原则的意见填写附件3的sheet2。
附件:1.《医疗器械定期风险评价报告审核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2.《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产品不良事件风险评价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3.意见反馈模板
2026年2月12日